从小我就知道,我跟别人不一样。
我不怕痛,不会哭,很少难过。这世界在我看来,如此美好。
我的父母是聋哑人,对我也算不错了,家里就那么点钱,他们把我养得人高马大,自己瘦骨嶙峋。真是一对可怜虫。
所以我一直没杀他们,很多事也瞒着他们。让他们继续在自己快乐贫穷的小世界里,浑浑噩噩一辈子,我也算尽孝心了。
十岁的时候,我念四年级。有一天下午去上学,却发现很多同学都在哭。一问才知道,年迈的数学老师上午发了什么急病死了。满教室哭哭啼啼,年轻的女班主任含着泪红着眼眶对大家说:“我们一起默哀。”
我当时都想笑了,别人死了,我们为什么要默哀数学老头很罗嗦,总是嫌我的作业本不够干净切,我的解答思路那么棒。这么看来,他死了挺好。
谁知班主任看到了我,好像特别惊讶的样子:“冯烨,你为什么在笑”
所有人小孩都看过来,眼泪汪汪的样子,好傻哦。
我立刻扁了扁嘴,“哇”一声趴桌上嚎起来我是好学生,当然知道好学生应该怎么表现,刚才只是忘了。
过了一会儿,就感觉到班主任走过来,摸了摸我的头发,对旁边另一个老师说:“看来他是吓懵了,数学老师平时最喜欢他了。”
我把脸埋在手臂里,笑了。
虽然同情心这种东西,我实在找不出来,但我依旧非常热爱生活。
热爱老师对我的赞赏,热爱同学对我的仰慕,热爱这虚伪又美丽的世界。我每一天都过得非常开心,开心得我都有些无聊了。
十二岁的时候,我第一次伤人。那一次就像启蒙,让我有点明白为什么会感到无聊了。
那是下午放学,我本来走得好好的,一个大块头的男孩冲出来,揪住我的衣领就打。脸颊传来剧痛的时候,我明显感觉到精神一振,居然有点兴奋。
很快我就被打趴在地上,肚子很痛,头也很痛,我看到脏兮兮的泥地上,有我的鼻血。
男孩“哼”了一声说:“以后不许跟赵婷婷在一起,她是我女朋友。”
哦,我明白了。是有个五年级的女孩给我写情书,皮肤白白的,眼睛很大。
我点点头。
男孩转身就走,很得意的样子,脚步都像要飘起来。我像只猫一样、没有声音的爬起来,从地上捡起块砖头,狠狠朝他后脑勺砸去
不得不说,男孩比我大一两岁,眼光就是很不错。他挑的这个偷袭地点,是一条僻静的小路,边上还有树林挡着。我在他身旁蹲了好一阵,也没看到有人经过。我看着血液像红墨水,从他脑袋上那个口子慢慢渗出来,流到地上,渗进泥土里。那么缓慢,那么安静。
我用手指沾了点血,放到嘴里尝了尝。淡淡的腥味儿,我却好像感觉到身体深处的快感。
好棒。
离开小路,我照例回家,做好饭,自己吃了点,其他的留给爸妈。他们下班很晚。然后我去了邻居家,先帮三年级的小妹妹温习功课,再做好自己的作业。邻居看到我脸上的伤,有点恼火:“谁欺负你了”拿来药酒给我涂抹。
“是高年级的一个同学。”我低声答,“好像是为了女孩子,我也不明白。我被打晕了,醒了就回来了。”
邻居都气得不行,当时就给班主任打了电话。
第二天,那个男孩的父母果然气势汹汹到学校来找我。他们家里条件很好,还开了车过来。班主任和其他几个年轻老师都气哭了,把我拉到那对父母面前:“你们自己看,你儿子把冯烨打成什么样子他跟同学从来没有冲突,他是三好学生,怎么可能拿砖头打你儿子”
“对,不带这么欺负人的。冯烨爸妈是聋哑人,家里条件不好,还这么勤奋用功。你们儿子整天打架斗殴”
“会不会是其他人打的当时你儿子看到下手的人了吗”
这件事到最后不了了之,我的人生,却开了一扇新的窗。
第一次杀人,是在高二。
那个时候,我突然多了很多精神食粮香港电影传到内地:英雄本色、上海滩、古惑仔看着镜头前血肉横飞,我能感觉到手心浸出热热的汗。家里有台老旧的录像机,爸妈都去上班了,我拉上帘子,一个人坐在暗暗的屋子里。外头是夏日的狂风暴雨,我将那些镜头定格、再重放;定格、再重放。
突然就有冲动,握住自己的命根子,飞快的套弄。
从来没像今天这样,一泄如注,巅峰般的感觉只叫我全身仿佛都沉浸在快乐的海洋中。
那感觉是毒药,是救药,是我血脉深处极其渴求的东西,我无法阻挡。我根本就不想阻挡。
人生苦短,你我皆凡人。为什么要阻挡
不过杀人是项技术活儿,我不想粗制滥造,还要躲过警方,不能留下一点线索。
期末考试后,我拿到年级第一的成绩单,终于有闲暇开始自己的事。我仔细考察了十多天,最后选择在一个晴朗的午后动手。
那是市里一个小公园,因为是工作日,太阳又大,人很少。我在一个没有监控摄像头、没有人的角落坐了一会儿,小径上就走来个年轻男人,朝我微笑。
宾果网上说这个公园是gay聚集的圣地,果然不假。
男人二十七八岁,还算高大,看起来油头粉面。他在我身边坐下:“一个人”
我点点头,朝他笑笑。
他把手放在我肩膀上真他妈恶心哦。
“我家就在附近,要不要去坐坐”他轻声问。
我想了想答:“我不喜欢在外面。去我那里吧。地方大。”我略有些戒备的看着他,他就笑了:“小弟弟戒心好高啊,行,叔叔就跟你去。”
“那我在公交站等你。”我憋了口气,把脸给憋红了。他又摸了摸我的背,点点头。
我们一前一后离开公园。
我把他带到郊区的一个废弃工厂。我在这里搭了个棚子,里面放了旧沙发还有旧床,扶手上还搭着我的校服。
他吃了一惊:“你是高中生”
“嗯。”我倒了杯水递给他,“所以我不敢在市里”
他笑容加深,喝了口水,开始脱我的衣服,脱着脱着就昏迷在床上。
唔好蠢的男人。活该他中招。
我玩到第二天傍晚,才离开工厂回家。
我把他先用塑料薄膜封住,这样不会有太大的气味,然后分装到两个编织袋里,留在棚子里角落,用杂物盖住。今晚嘛,就先用黑塑料袋装了一小部分提回家。走出工厂一大段,在路边碰到爸爸他们的工友,笑眯眯的对我说:“小烨又来捡瓶子”对身边人说:“这孩子太懂事了。成绩特好,将来肯定清华北大。”
我不好意思的点头:“叔叔好。做点力所能及的事,应该的。”
等他们走远了,我看看手里鼓囊囊的袋子他们居然能当成瓶子真乃神人也。
这个人的骨头,最后我都找了个荒山,埋了。有一次看到警察到那个公园调查,但是不会有人怀疑到穿校服的高中生身上。
姚檬这个女孩,我高一开始就注意到了。不仅是因为她漂亮、学习又好,还因为大家总喜欢把我跟她说成一对,说是什么“金童玉女”。
说实在的,我也挺喜欢她。我也是个正常男人,每次看到她的胸她的腿,都觉得很舒服。看到她跟别的男生讲话,我也会不高兴。而她看我的眼神若即若即,也不知道怎么想的。不过我每次杀人的时候,看着对方惊恐的眼神,总会想起姚檬我立刻就硬了。
挑明关系,是在高三上学期。有一天中午,我坐在学校草坪吃便当,她来了,也捧了个便当盒。
“冯烨,你每天都躲这儿吃呢”她的声音清脆柔软,漂亮的脸在阳光下好像花朵。
“嗯。”我朝她微微一笑,“你找我”
她好像有点窘了,答:“我才没找你”
好矫情,好做作,好可爱。
我俩沉默吃饭。过了一会儿,她眨眨眼,看着我饭盒里的肉块:“那是什么肉”
“红烧肉。”
“我知道是红烧肉啦”她笑,“是猪肉吗看起来不像呐。”
我也笑了:“对,大小姐,不是猪肉,其实是人肉。你敢不敢试试不敢就别问了。”我夹了一块递到她面前。
她瞪我一眼:“有什么不敢的我以后可是要当警察的。”
我看着她真的把那块肉给吃了下去。
她皱眉:“有点难嚼,到底是什么肉啦”
我放下饭盒:“笨蛋,是骆驼肉。我爸一个工友从外地回来带给他的。”
“你才笨蛋。”她横我一眼,起身要走。
我一把拉住她的手,她身子微微一僵,脸立刻红了。
我另一只手捏住她柔软的脸,她的大眼睛像是两汪清水,盈盈望着我:“你要干什么”
我低头亲下去。她挣了一下,手抵在我胸膛,不动了。
我没接过吻,只能根据电视里的画面揣摩。所以我吻得很用力,用力吸着她的舌头。她嘴里有淡淡的肉香,还有另一种干净清新的味道,混杂在一起我几乎是立刻硬了,梆硬梆硬。好在校服裤子宽大,她没有察觉。
看着她微微颤抖的睫毛、绯红的脸颊。我一边咬她的嘴,一边想:她比想象的更迷人。
之后跟她好的一个学期,我都没有杀人。
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,好像身体另一部分得到了满足,杀人的也就不强烈了。每当我抱她摸她亲她,把她脱得精光放在我家客厅的小沙发上亲热;抑或是哄着她用手握住我的命根子,让我射在她白皙光滑的身体上太刺激了太爽了,这感觉一点不比杀人差。
只可惜她始终牢守最后一道防线,不让我进去。哪怕我都把那里舔得干干净净滑溜滑溜,她也不肯。
“冯烨,这是我的底线。”她一本正经的说,“你想都不要想,也不许哄我。要是你敢强迫我,转头我就去告你强奸。所以你死了这份心”
靠,狠,真狠。我还要考大学呢,而且我相信她真的做得出。
不过这个遗憾,多年后我还是填补了。是我的终究是我的,她逃不掉。
日子久了,加之姚檬始终不肯做,我又有点蠢蠢欲动。
那天天气不太好,阴沉沉得像死人的脸。我在街上转了几圈,也没找到合适的目标。傍晚时回到家,颇有些沮丧。一进屋,却见姚檬揉了揉眼睛,从沙发坐起来:“你怎么才回来,我等你好久。”
这一幕实在太美了。
一室柔黄的灯光,姚檬穿着条红色的裙子,皮肤白得像雪。黑色长发像绸缎在灯下发光。
我看着她走近,生生感觉到体内的欲望如同疯狂的野草,不受控制的滋生。